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的新形勢,要求解放區更加普遍深入地開展土地制度改革。正如毛澤東指出:“如果我們能夠普遍地徹底地解決土地問題,我們就獲得了足以戰勝一切敵人的最基本的條件。”
從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布《關于土地問題的指示》(五四指示)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區2/3的地方已基本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但還有1/3的地方沒有進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已進行改革的地方,有的也不夠徹底。為推動解放區土改運動進一步發展,1947年7月至9月,劉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并于同年10月由中共中央批準公布。
《中國土地法大綱》是一個徹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綱領。它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這個大綱公布后,解放區各級領導機關派出大批土改工作隊深入農村,發動群眾,組織貧農團和農會,控訴地主,懲辦惡霸,分配土地,迅速形成土改熱潮。
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從根本上摧毀中國封建制度根基的社會大變革。它讓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進一步認識到,中國共產黨是他們利益的堅決維護者、因而自覺地在黨的周圍團結起來,這就為打敗蔣介石,建立新中國奠定了最深厚的群眾基礎。
在開展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時,各解放區針對一些地方黨組織特別是農村基層黨組織中存在的思想不純、作風不純和成分不純的問題,進行了整黨工作。整黨的基本內容是:通過查階級、查思想、查作風和整頓組織、整頓思想、整頓作風、采取黨內黨外結合等辦法,解決基層黨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經過整黨,農村基層黨組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都有很大進步,黨同群眾的聯系更加密切,為爭取土改和戰爭勝利提供了重要保證。
(本文來源于人民出版社、中共黨史出版社聯合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簡史》)